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05  字体+ | 字体-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8月

 

 


 

 

 

1.中共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1

2.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人员组成...7

3.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党委工作职责....................10

4.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党委委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12

5.附件一:《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17

6.附件二:《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争当八桂先锋、争做合格党员”行动的实施方案》................25

 

 

 

 

 

 

 

 

 

 

 

 

 

 


 

中共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认真履行党组职责,保证党组议事决定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及有关党内条例、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组工作遵循四项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委领导班子依法履行职责相统一。党组及其成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理想信念,认真执行党章规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优良作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中央、市委和上级机关重要会议精神,组织实施有关决议、决定及其事项,并结合本委和全市旅游行业的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第三条 提出有关全市旅游发展和旅游工作的重大思路、政策、措施,包括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改革举措等,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

  第四条 加强干部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的标准以及干部任免程序的有关规定,选拔、培养、任用和奖惩干部。

  第五条 认真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工会、青年、妇女、老干部工作的领导,指导委机关党委全面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第六条 其他需要由委党组负责或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 组织原则

  第七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成员根据集体决定的分工,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凡属重大的、全委性的事项以及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办法,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八条 少数服从多数。党组在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大事项时,要进行充分讨论、慎重决策。党组集体作出的决定,党组成员必须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保持一致。

  第九条 坚持群众路线。重大的、全委性的问题的决策,要事先作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进行集体讨论并作出决定,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党组作出与下级组织有关的决定,要听取下级组织的意见。对重大事项和干部任免事宜不搞临时动议。

  第四章 党组会议

  第十条 党组会议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也可以临时召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由委人事科负责会议记录,如有特殊情况,也可由党组书记另行安排专人记录。

  第十一条 提交党组讨论的议题由委人事科负责汇总,经党组书记审定后通知各党组成员,其中人事任免事项由人事科准备。对于重大决策和涉及面较广的重大问题,应在党组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协商和沟通,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再作为议题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召开党组会议,除临时召集的会议以外一般由委人事科提前两天将开会时间、议题及有关书面材料通知或呈送每个成员,以便妥善安排工作,酝酿相关事宜。党组成员如有异议,应当在会前一天向会议主持人提出。

第十三条 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请假并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同时将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告会议主持人。党组成员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因故缺席,由书记或委托有关人员事先征求意见,会后通报情况。

  第十四条 党组会议对议题涉及的科室、委直属单位,必要时可通知相关科室、委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相关议题议程。如某议题涉及到党组成员需要回避的,该成员应主动回避。

  第十五条 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凡需表决的事项,以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以上赞成的为通过。表决可根据事项内容,采取记名投票、无记名投票、举手、口头阐述等方式进行。党组会议对涉及提拔副处级以上干部的,实行票决制,一人一票。如对重大事项发生分歧,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决定外,一般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决。

  第十六条 讨论干部任免时,如原拟定人选被否定,应由人事科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不能由个别成员临时动议,仓促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 党组会议应完整准确地做好记录。党组讨论决定的事项,根据需要,一般可采取纪要、文件等形式印发、通报有关单位、部门。党组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关于干部任免和少数暂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不发纪要。党组会议决定的问题,未经批准公开时,党组成员及列席会议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第十八条 党组会议作出决定后,由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实施。委人事科负责对有关决议贯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反馈。执行情况应在下一次党组会议上进行通报。

  第五章 民主生活会

  第十九条 党组成员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自觉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定期召开的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贯彻执行党的章程、条例和有关规定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情况,贯彻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坚持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情况;需要向党组说明、报告的涉及党组成员本人及亲属的其他有关情况;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党的领导机关的有关规定和文件。

  第二十条 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有针对性地确定中心议题,征求意见,加强沟通,做好准备,提高会议质量。

  第二十一条 党组民主生活会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可安排其他人员列席。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具体工作由人事科负责落实、安排。

  第二十二条 党组民主生活会所提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和整改措施要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章 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党组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实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党组成员的理论素养,增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思想、驾驭全局、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 党组中心组由党组成员组成。党组书记负责审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第二十五条 党组中心组学习一般以集中学习研讨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集中学习研讨一般每2个月1次,可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安排委机关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列席。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具体计划和组织安排,由委人事科负责落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党组和党组成员要认真执行本规则。规则执行情况,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必要时可以专题会议进行检查,由纪检组负责落实。党组书记要带头执行本规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接受党组成员的监督。党组成员要积极支持配合党组书记开展工作,自觉维护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其他有关党组规定,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人员组成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委机关、直属单位及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领导,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经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在委党组的领导下,统筹规划,组织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党建工作重大事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制度办法,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负责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积极探索解决党建与业务“两张皮”,以党建促进、带动各方面业务工作。协会及相关旅游企业的党建工作,按照对口分工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以旅游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助推桂林旅游企业加快发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城市形象品位,为旅游胜地建设注入强大动能。

  二、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罗建章  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主任

  副 长:曹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刘春智  党组成员

            周方健  党组成员

                  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连生  党组成员、副主任

              娄志强  党组成员

              陈贵根  党组成员

 

    员:    彭康生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陆海龙  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

岳江明  人事科科长

         胡友良  产业促进科科长

                  监督管理科科长

              索宝凤  安全与景区管理科副科长

刘萌刚  市导游协会党支部书记、会长

              侯晓凯  市旅行社协会会长

              刘学明  市饭店协会会长

              朱建成  市旅游景区与休闲购物企业协会副会长

              龙桂忠  桂林旅游摄影协会常务理事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党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成员如下:

 主  任:     健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副主任:   彭康生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岳江明  人事科科长

办公室成员由机关党委、人事科相关人员组成

 

附件: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分工表

                             

 

 

 

 

 

 

附件: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分工表

 

分管领导

分管的基层支部

指导的旅游协会

罗建章

机关老干支部

 

曹  健

导游公司支部

桂林市导游协会

刘春智

机关一支部

 

周方健

机关二支部

桂林市旅游景区与休闲购物协会

李  娅

机关三支部

桂林市饭店协会

陈连生

管理处支部

桂林旅游摄影协会

娄志强

旅监所支部

桂林市旅行社协会

陈贵根

导管中心支部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认真履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职责,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和党组部署,紧紧围绕旅游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完成好各项党建工作任务。

    、负责抓好机关党委和下属党支部的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指导下属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改选,选好配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加强对单位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的培训、管理。

    、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党内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适时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党的宗旨教育,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领导、支持工、青、妇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在联系群众、增强机关凝聚力等方面的作用。

    、协助党组做好创“四好”班子活动、中心组学习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有关基础工作,参与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议、考察工作。

    、领导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严格党内监督和党的纪律,加强廉政教育,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

    、健全和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坚持定期向市直机关工委和党组汇报工作的制度,在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组织重大活动和处分违纪党员之前,及时请示汇报,争取指导和支持。

    、坚持定期不定期听取下属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机关党建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党委

委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党委书记主要职责

党委书记在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委会决议,负责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机关党委工作职责,全面主持机关党委的工作;

(二)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委党组的指示决议,保证委党组指示和决议在机关的正确执行;

(三)提出机关党委的工作设想、负责制定机关党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集体作用,负责主持召开机关党委会、支部书记会等。对机关党组织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委党组、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

(五)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六)加强支部工作,严格支部组织生活,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七)狠抓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严格纠正“四风”问题。抓好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做好对党员的培训和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党员的管理教育、组织发展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完成委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及专职副书记的主要职责

(一)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党建工作,分管党建具体日常工作。书记不在时,履行书记工作职责。专职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委日常事务工作;

(二)协助机关党委书记组织起草机关党委工作文件,提出工作计划和方案建议;

(三)协助机关党委书记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

(四)做好机关党建的调查研究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领导、支持工、青、妇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在联系群众、增强机关凝聚力等方面的作用;

(六)负责规范组织建设,抓好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委员,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委机关、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做好党费收缴和接转组织关系等具体工作;

(七)负责承担督办委机关党委所辖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建“优秀党支部”、“党建品牌”活动等工作。

三、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各支部的组织情况,对党支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支部的组织生活,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三)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四)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情况,掌握他们接受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期间的具体表现,提出发展意见;

(五)协助指导基层各支部参加评选先进、民主评议党员、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统计工作;

(六)负责机关党委会议记录工作。

四、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提出党组织的学习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了解掌握各支部组织“三会一课”学习的情况,对各支部的学习进行考勤考核;

(三)对各支部的学习进行指导,组织学习辅导活动;组织开展机关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

(四)提出宣传工作的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宣传鼓动工作;

(五)负责党建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对支部进行宣传工作指导。

五、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

(二)检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以及勤政廉洁和遵守党规党纪的情况,提出加强党纪、端正党风的有效措施,维护党的纪律;

(三)受理群众信访事件;

(四)受理和转递党员的申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五)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经常了解并向党组和上级党组织如实汇报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六)负责承担督办评选先进、民主评议党员、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六、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指导机关青年联谊会工作,加强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督促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他们热爱本职工作;

(二)关心机关青年的学习、工作、生活并组织开展活动;

(三)协助组织委员培养和教育由团组织推荐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

(四)积极探索新时期青年职工干部的思想动态及青年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思路;

(五)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组织开展机关文化建设。

七、统战委员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

(二)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培养工作;

(三)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四)鼓励统战对象为机关的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通过他们充分调动其周围群众的积极性;

(五)具体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经常向机关党委汇报统战工作的情况。

八、安全保密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定,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的指示和各项治安防范制度,组织实施党委安全保密工作的意见;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安全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了解掌握机关党委属下各党支部的安全保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

(四)协助做好党员安全保密违纪的调查审理工作。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精神,现结合我委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1、工作目标。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部署,紧密联系旅游工作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教育引导全委各支部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基本要求。各支部要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始终做到“六个坚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坚持领导带头,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推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学在前、做在先,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坚持分类指导,明确目标要求、办法措施,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坚持激活基层,充分调动党支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内容形式、途径办法,用基层经验推动基层实践;坚持典型引路,及时总结、宣传践行“两学一做”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形成榜样力量;坚持常抓不懈,防止和克服时紧时松、表面化形式化、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实际“两张皮”等不良倾向。

  二、主要任务

  根据市委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支部要切实从“四个方面”入手,坚持不懈抓落实,确保“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长效。

  一是深化“学”。 把坚定理想信念摆在首位,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入脑入心,把坚持共产党人的价值观作为修身之本,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持续拓展学习深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深上下苦功、在悟透上用实劲,更好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规范行为。着力创新学习方式,通过讲党课、在线学等形式,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抓好“改”。 解决突出问题,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抓整改,围绕健全基本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下功夫、见长效。党员干部要重点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重大问题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切实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各支部要重点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切实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

  三是突出“做”。“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建合格支部”为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四讲四有”、展现先锋形象,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发挥主体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把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摆进去,从具体事情做起,努力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严肃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增强团结教育服务群众能力,使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

  四是做好“建”。健全并落实“三会一课”基本制度,使之真正成为政治学习的阵地、党性锻炼的熔炉。领导班子要做好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和积极参与党组织生活。认真开展“周五党日+”活动,每逢“七一”、国庆等重要节日应固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月至少要集中党员进行1-2次的学习,每季召开1次全体党员专题学习研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按期上好党课。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要为所在支部讲1次党课,着力构建“两学一做”常态长效机制,为推进全市旅游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三、工作举措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在突出“关键少数”并向基层延伸上持续用力,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1、坚持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领导机关要始终做到“三个走在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抓紧抓好经常性自主学习和定期集体学习讨论,在学深悟透上走在前;通过定期自查自纠、专项巡视整改、年度机关作风建设满意度评议等举措,及时找准补齐形象作风效能、党员教育管理、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短板,在真查实改上走在前;把开展学习教育同提升能力素质、高效廉洁履职紧密结合,围绕自治区“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和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总体目标,敢担当、重实干,在发挥作用上走在前。

  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头开展学习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学在前、做在先,并指导好所分管领域的学习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做到“六个一”:制定一份年度自学计划,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建立一个基层单位学习教育联系点,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学习教育情况汇报,每年参加不少于一次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牵头解决学习教育中的一批突出问题。

  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当好表率。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锤炼党性的基本功,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加强政治历练,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全过程,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要带头深入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定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2、着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坚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让党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指导党支部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按期进行换届,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把优秀党员干部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帮助其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为党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为主要内容,针对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三会一课”的主题和具体方式,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加强“三会一课”组织管理,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委机关党委要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4、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坚持把主题党日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途径,每个党支部都要建立主题党日制度,使之成为与“三会一课”相并行、相衔接、相协调的制度安排。每个党支部每月至少确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听党课,开展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每逢“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应固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七一”前,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以“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集中上一次党课、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参加一次志愿服务、表彰一批优秀党员”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

  5、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

  各支部要引导党员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在改革发展旅游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针对领域行业和工作岗位实际,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结合党员工作特点和个人特长,深化党员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志愿者利用党员活动日、节假日、开展扶危济困、扶孤助残、社区事务、公共卫生、科普宣传、大型公益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组织领导

  1、强化责任落实。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年要专门研究部署,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及时梳理分析工作短板,研究确定若干重点任务,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机关党委要注重上下联动,加强对各支部学习教育的具体指导,定期派员参加支部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明确的职责任务。机关、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委党组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 职责。

  2、强化督导考核。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结合总结、述职进行检查和评估,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重视程度不高、组织推动不力、搞形式走过场、工作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有关规定,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上一年度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

  3、强化舆论宣传。按照“具体化、接地气、有实效”的要求,通过报刊、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和网络平台,及时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理论阐释和舆论引导,营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良好氛围。注重发现、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激励党员,让广大党员学有标杆、做有榜样,比学赶超,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在深处、做在实处、走在前列。

 

附件: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计划安排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计划安排表

 

时间

内容

目的要求

参加人员

负责人

5

制定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

结合市委要求和旅游工作实际,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领导小组

成员

罗建章

5

组织党员进行廉政教育

请纪委同志上廉政党课

全体

党员

罗建章

6-7

开展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学党章、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

 

进一步牢记党的宗旨,更好地为民服务

全体

党员

支部

书记

7-8

各支部以党小组科室)为单位,结合大走访活动的开展,组织党员开展旅游市场暑期整顿”优质服务月活动,确保暑期旅游安全生产

 深入一线,服务群众,帮助对口协会旅游企业排忧解难

全体

党员

支部

书记

9

组织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缅怀革命先烈,坚定理想信念

全体

党员

曹 健

9

专题党课

增强党性观念,激发工作热情

全体

党员

曹 健

10

召开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座谈会

交流学习体会,巩固学习成果

支部

书记

罗建章

11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场观摩会

学习先进经验,提升学习教育成果

支部

书记

曹 健

12

 

分析总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情况,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筹划新年度工作计划

支部

书记

罗建章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

“争当八桂先锋、争做合格党员”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争当八桂先锋、争做合格党员”(下简称“双争”)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组发〔2016〕11号)及桂林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争当八桂先锋、争做合格党员”行动的实施意的通知》的通知,根据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桂林市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促使广大党员认真践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争当时代先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为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双争”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党性最强、作风最硬、工作最出色,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斗堡垒;把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公道正派、求实创新、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争创一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活动内容

   (一)着力在提升党性修养上推进“双争”。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收获转化为武装头脑、提升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把党性锻炼与品德修养紧密结合起来,传承党的优良作风,明大德、守功德、严私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

(二)着力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上推进“双争”。适应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特点,自觉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基本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普通党员都自觉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党员领导干部都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净化党的政治生态。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廉洁自律和纪律处分等各项规定。

(三)着力在规范基层党支部建设上推进“双争”。立足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以落实党建重点任务为契机,按照建设“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党支部要求,重点从规范基本制度、规范日常活动和提高书记履职能力3个方面,开展党支部建设突出问题排查清理和整顿提升,促进党支部管理正常化、常态化、长效化。强化制度执行,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改进党支部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党费收缴等各项活动,探索特色鲜明、富有实效的组织生活新形式,促使每一个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都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按规定开展活动。重点落实“三会一课”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制度,积极探索依靠基本制度保证和深化学习教育效果的有效机制。提高党支部书记执行基本制度、组织支部活动、推动支部工作的能力。对那些基本制度不健全、日常活动不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宽松软和党支部书记不能发挥主心骨作用的党支部,要重点整治。通过这项工作,促使党的组织更加坚强有力、党员管理更加严格规范。

(四)以“精准扶贫”为载体,促工作作风大转变。以“走进基层”、“精准扶贫”为载体,组织机关、直属单位在职干部下基层,做到人员在一线工作,情况在一线了解,感情在一线融合,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访党员群众,问衣食寒暖,送致富信息,帮脱贫致富。积极推行机关、直属单位在职干部联系基层、联系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从委机关党委书记到一般干部党员每人都联系一个贫困户,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活状况、生产情况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委机关、直属单位各支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双争”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委党组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支部要履行组织开展“双争”活动的直接责任,机关、直属单位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抓组织、抓推动、抓落实的主要职责。

二是要大力宣传,积极营造氛围。要利用板报、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用好“三会一课”等基本形式,引导广大党员认真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标准来遵守和执行,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要注重宣传“双争”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三是要注重与本单位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推进当前重点工作的开展。各支部要根据本单位党员的特点,因地因人制宜、精准精细施策,分类推进。无论是学习活动内容和方式,还是工作要求和措施,都要贴近本单位的实际和需求,确保每个党员都受到教育、有所提高。

四是要保持与上级步调一致,增强工作实效。要层层落实责任,委机关、直属单位各党支部要切实担起本单位学习实施“两真”行动的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及桂林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落实到位。强化工作督导,把督导重点放到党支部,真正沉下去,深入了解“双争”行动开展的情况和实际效果,同时要按照桂林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争当八桂先锋、争做合格党员”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及时把开展行动的相关图片、材料等上报到委机关党委。

五是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支部要将“双争”行动开展的有关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建立台账。委机关党委适时开展检查,督查各支部开展“双争”行动进展情况,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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